临沂市企业女职工生育住院前,到所在单位办理《临沂市企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认可通知单》(可在临沂市人社局官网“资料下载”模块下载),经单位审核通过后加盖单位公章(派遣人员到所在派遣公司办理)。住院时带以下材料到所选市直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审批手续:
一、 《临沂市企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认可通知单》原件;
二、 生育职工结婚证原件、复印件;
三、 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、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、复印件;
四、 生育职工身份证的原件、复印件;
五、 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。
附市直定点医院名单:临沂市人民医院、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、临沂市中医医院、山东医专附属医院、罗庄中心医院(罗庄矿务局医院)。
具体根据所在医院要求予以报销